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LNG),加快绿色水运建设步伐,实现水运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和用能结构优化。到2020年,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将达到10%以上。
七项任务有序推进
《意见》提出了推进水运行业应用LNG的七项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出台LNG动力船舶、LNG加注船及其关键设备的检验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示范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经济社会效益评估。
三是统筹加注站点布局规划与建设,开展岸基式、移动式等加注方式研究,通过市场机制有序推进加注设施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加注服务体系。
四是加强应用研究,进行技术总结集成提升,使LNG应用范围从内河逐步扩大到沿海及远洋,促进标准化生产体系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提升水运LNG应用关键设备的生产能力及可靠性。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LNG供应商、港航企业、船用发动机(产品库 求购 供应)和储气罐等关键设备供应商以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优势,重点推进现有船舶更新改造等技术进步;研究建立LNG动力船舶标准化船型库。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合理使用标准,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LNG供应服务标准,规范供应商服务行为。
七是坚持制度创新,以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为目标,在准入机制、规章制度、管理方式上不断创新。
确定两个关键时间点
《意见》确定了2015年和2020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及其阶段性目标。
到2015年,水运行业应用LNG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水域、港区的加注站点建设启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淮河和部分封闭水域的普通货船试点示范和客船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动港作船和工程船应用LNG,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2%以上。
到2020年,水运行业应用LNG的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加注设施基本适应水运发展需要,全国主要内河水域的普通货船和客船、港作船和工程船等船舶应用LNG得以推广,危险品船、沿海客船和普通货船试点示范项目稳步开展,远洋运输船舶的试点工作启动,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10%以上,用能结构得到改善。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