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内河航运业的发展,内河船舶数量不断增加,内河水资源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加强内河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格局不断巩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锐认为,保障长江黄金水道绿色发展,需要加快建立内河船舶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机制。
"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还未全面强制推行,现有国内商业保险公司缺乏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相应的技术和能力,部分内河船舶抗风险能力较弱,污染事故救助发生的清污费用难以收取。"张锐表示,目前我国在内河船舶污染责任风险防范方面存在多种问题。
张锐呼吁,内河航运企业应和金融保险业共同努力,通过建立相应的保险投保和赔付机制,确保当内河船舶发生事故时,能够提供及时有力的施救和事故赔偿,有效防范内河航运污染。同时,保证事故责任方(船东)对损失赔偿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相关方能够提供快速施救以控制污染蔓延。
张锐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内河船舶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明确船东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保证该险种尽早推广实施。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内河船舶污染责任险取得实效。鼓励发展新型保险形态,如相互保险形式,从会员自身的风险需求出发,根据风险特点量身定制保险产品,针对风险类型进行合理定价。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