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运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水运工程质量,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办法》,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重要的试验、检测和检验标准,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以及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可制定强制性标准。
根据《办法》,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局部修订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适应水运工程技术发展的要求,体现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协调;积极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标准中涉及的关键技术或拟纳入标准的新技术成果,应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采用新的设计理论和方法,应组织试设计验证;专题研究、测试验证和试设计验证成果应经专家审定。同时,修订的标准应保持标准的延续性,标准章节的结构和名称应保持相对稳定;标准的条文应严谨明确、文字简练,应符合现行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写的有关要求。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