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举办2011年度第一期 港口行政管理人员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12浏览次数:1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航管理部门: 

    为了提高政府的港口管理水平,对地方政府港航管理部门干部的培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举办针对各省市港口管理部门的"港口行政管理人员高级培训班",以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提升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受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的委托,上海海事大学以及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积极配合水运局完成这项培训任务。

一、培训对象
  省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处级干部、地(县)级市港航管理部门的局级干部,以及与港口行政管理相关的业务骨干。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614-17日,报到时间:613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150号(培训)

上海大名星苑酒店,东大名路1191号(食宿)

注:第二期拟在下半年举办。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将涵盖港口现代化管理课程的基本的、核心的和最新的内容,以期为学员建立系统、完整的港口现代化管理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体系和最新实践。包括以下主题:中国港口发展形势分析、现代港口发展及转型、港口行政管理制度创新与改革、港口物流与区域经济发展、港口建设投融资模式与实践、港航政策法律与实践等,并组织港区实地参观考察。

四、组织协调

本次培训工作由部水运局负责组织和协调,上海海事大学承办,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五、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培训费2000/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报名

1、 请各单位选拔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在515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培训部 栾老师/唐老师 收。

2、 参加培训人员请准备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培训结束后,颁发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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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方式:电邮: cqluan@sisi-smu.org,  cluacn@126.com;

 传真:021-65373125

咨询电话:021-65853850-8002 (老师、老师)

附件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