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航运经纪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13-09-13浏览次数:215

2013年上海市航运经纪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航运经纪"的要求和《上海市经纪人条例》有关规定,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定于20131116(周六,13:00-16:15)举行本市航运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持有效身份证或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并在航运经纪或相关公司工作、实习一年以上;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

二、报名材料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确认方式,申请航运经纪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上海市航运经纪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合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航运经纪或相关公司一年以上从业或实习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上海市航运经纪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可通过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网站(上海经纪人www.jjrxh.cn)下载,也可以现场填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391617日、18日、222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  地址:本市虹口区霍山路150103

咨询电话:老师    65853850-8028/13764514762

老师    13816860525

交通路线:1322253347842868746、地铁四号线(大连路出口)

2201392425日、26日、27日、29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浦东新区经纪人协会地址:本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苗圃路口)16951号星宇大楼804

咨询电话:老师   68553842

交通路线:隧道六线、8185455970610779981794

四、考试内容

航运经纪考试内容以经纪执业资格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1、经纪执业资格公共科目:经纪人管理制度、竞争法律制度(自修:民法学原理、合同法律制度);

2、经纪执业资格专业科目:国际航运经纪业务(分为租船、买卖船两种试卷,报名时任选一门)。

五、收费标准

1、两门科目考试报名费10元,两门科目考务费140元;

2、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教材40元、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和教材128元。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邮寄考试成绩合格单,考生也可在上海经纪人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七、颁证

本次取得经纪执业资格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成绩均合格者,(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由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颁发《经纪执业资格(航运)考核合格证明》。

颁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培训辅导

航运经纪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培训与考试相分离原则,是否参加考前培训由报考人员自愿选择,培训辅导费每人1980元(不含教材费),培训课安排在双休日(102627日、1123日),凡参加考前培训的,在报名点同时报名。

培训地址:上海第二轻工业学校(本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650号,近桃林路)

交通路线:轨道交通6号线(源深体育站一号出口),附近有639773.961.935.791.787.522等。

咨询电话:老师     65853850-8038 /13795306040

老师     15802152556

九、注意事项

1、为加强对经纪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体系建设,本次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2、违反《上海市经纪执业资格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发证部门收回《经纪执业资格(航运)考核合格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3、《准考证》的发放,市协会对未参加考前培训考生的《准考证》于112通过邮局寄给考生,参加考前培训考生的《准考证》在培训班期间发放。

 

 

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