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交通运输部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沪签署合作备忘录,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上海市韩正市长出席仪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围绕国务院颁发的《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快捷高效、结构优化的现代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以及国际航空枢纽港,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基本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现代国际航运服务环境,增强国际航运资源整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总体目标,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双方明确近期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
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
交通运输部积极支持上海市港口、航运企业与我国沿海及长江沿线港航企业间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促进跨区域联合。交通运输部加强对长江沿线港口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的指导,促进长三角地区港口资源优化整合。
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强平安海区构建和港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海上搜救立法工作,完善海上搜救基地建设和防污染基地的建设。
推进长江直达洋山深水港区江海直达船型的研究,支持长江直达洋山深水港区江海直达船型的发展。
交通运输部继续支持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和建设,包括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内河高等级航道、港口主要集疏运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强长江口航道疏浚工作。双方认识到利用长江口疏浚土为上海造地,支持上海发展的重要性,并将探索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效运行机制。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支持上海港口和航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现代服务功能的试点工作,包括节能减排和综合物流服务等方面的试点。支持为到港船舶提供岸基供电的试点,支持开展港口与相关企业的无缝隙物流配送服务。
交通运输部支持国际班轮公司区域营运中心、航运经纪、船舶管理等国际航运服务企业落户上海,在上海先行先试相关推进政策,加速国际航运要素向上海集聚。上海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创造良好商务环境,降低企业商务成本,促进航运企业和航运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在上海建立船员专业人才市场、船员服务行业协会、国际海员招募服务中心、海员考试评估中心,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提高船员综合素质,促进我国船员专业人才市场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落实海员考试评估中心设备,上海市提供海员考试评估中心办公场所。
推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运价指数体系。交通运输部指导和规范上海航运交易所运价指数的编制工作,推进运价指数衍生品的研究开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的监管和检查,提高报备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真实性。上海市积极支持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化,鼓励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国际化;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展运价备案工作,构建中外航运企业公平竞争的运营环境。
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开展船舶交易鉴证、船舶拍卖、评估等服务,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场,引导和规范船舶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船舶交易管理制度。上海市为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交通运输部支持部市共建的上海海事大学的建设与发展,支持上海海事大学国家、行业重点科技实验室和相关专业教学设备的建造。上海市支持上海海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解决其在人才引进、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
推进海图出版工作和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建设,支持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的文物征集等相关工作。
双方认识到上海世博会作为国家大事和国际盛事的重要性,做好上海世博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和反恐安保工作。
研究探索海事监管机构的一体化管理,促进水上运输安全发展。
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
开展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国家航运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为促进航运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上海市落实承办单位,联合举办国际航运论坛,研讨推进国际航运发展,扩大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影响力。
推进特案免税登记制度的落实,在上海开展实施船舶特别登记制度的可行性研究,以吸引中资外籍船舶回归五星红旗船队。
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增强洋山深水港区水水中转功能。交通运输部支持上海市与沿海、沿江有关港口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监管措施。
促进和规范邮轮产业发展
交通运输部以2010年举办世博会为契机,会同相关部委,出台允许国际邮轮境内多点挂靠的政策,指导上海先行先试。上海市利用承办世博会的机遇,落实促进境外邮轮公司挂靠上海的政策措施,吸引境外邮轮公司落户上海,加快完善促进邮轮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部市协调委员会"。具体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会同有关司局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根据协调会议精神建立工作层面推进机制,落实、推动相关已明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