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金融租赁公司SPV业务试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153

    6月27日,上海市举行"2010上海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上海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SPV)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又一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仪式上,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与交银租赁、招银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为交银租赁1架空客A320项目公司和1艘船舶项目公司,招银租赁4架飞机项目公司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

  作为全球金融业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债权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拥有金融、贸易双重属性,具备融资、促销、理财等功能,以及分离所有权与使用权等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和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深化,融资租赁尤其是金融租赁市场处于大发展时期。2007年3月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试点参股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市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截至2010年3月末,国内12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达到1863亿元,比2007年增长9.3倍,净利润达25亿元,比2007年增长12.76倍。金融租赁公司以其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独立封闭的SPV作为名义出租人,并将SPV所拥有的单架飞机、单艘船舶等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营运的运作模式,是对国内金融租赁公司现行业务机制重大创新,也是上海市推动金融创新服务,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助于打破国内飞机、船舶租赁业被国外公司垄断局面,为国内金融租赁公司以更加灵活方式开展飞机、船舶租赁业务提供了全新平台。

  SPV运营模式能发挥融资租赁各项优势,产生较强的二、三产业联动效应,有利于培育包括现代租赁业在内的各金融子行业,带动与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租赁相关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为商用飞机、电站设备、船舶、港口与海洋装备、轨道交通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金融租赁产业链配套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利于活跃上海金融市场,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推动上海航运中心、贸易中心建设;有利于深化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关系,拉动社会投资,缓解中小企业和城市基础设施融资难,盘活企业资产,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为进一步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上海市将围绕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求,以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SPV业务资质为契机,充分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培育租赁业专业人才,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搭建融资租赁业务与优势产业对接平台,吸引金融租赁公司在沪开展SPV业务,努力打造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地,做大做强融资租赁市场。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