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航运中心建设沪港保险合作框架初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8-02浏览次数:159

  推进上海航运中心建设,航运保险是绕不过的课题。

  7月28日,上海保监局局长助理李峰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上海正谋求借鉴香港在航运保险方面的经验,共同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日前,沪港双方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合作会议,初步确定了合作的框架。

  框架初定

  在航运险方面,2009年上海共计免除进出口运输保险、远洋船舶保险、集装箱保险营业税相关营业税1800多万元,李峰表示下一步将争取各级政府在货运险、油污责任保险和无船承运责任保险上给予支持,把航运保险税收优惠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航运的上游和下游产业。

  李峰表示,香港航运市场开放较早,无论是险种还是制度都比较成熟,尤其是在航运保险的扶持力度上值得上海借鉴。

  据了解,去年5月,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就保险业参与和促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作出总体安排,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保险试点在上海先试先行,例如上海再保险中心。而为了扶持航运险发展,上海保监局已联手上海市金融办,就航运中心建设涉及保险的项目初步形成了直至2020年的长远规划,包括航运险立法及税收政策优惠等。

  据了解,现在备受关注的保险交易所就是来源自再保险中心的概念延伸。按照规划方案,上海保险交易所将为再保险、大额财险、保单转让、保险衍生品等提供场内集中交易的平台,初期会以再保险为主,今后将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推进建立保险资产及保险资产衍生产品市场。但是据记者了解,关于再保险中心市场具体怎么建立,是离岸的还是在岸的,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市场,尚未有答案。而延伸的保险交易所概念,虽然政府、企业、高校都在论证保险交易所的制度模型,但具体进度、安排还无时间表。

  "关键是这些都是需要跟国际接轨,而我们相关的经验有限。"李峰介绍。

  另一个亟须合作的项目就是现在国际上流行的保赔协会。保赔协会作为一种有别于商业保险模式外的非商业性组织,保赔协会类似于国际上的互助保险公司,对于一些不在商业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也能承保,例如,普通的商业保险只对船只本身等进行承保,而发生船只漏油或海上污染等责任事故,就可能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若成立了保赔协会,这些责任风险将会在其承保范围之内。

  目前全世界有13家主要的保赔协会,大部分位于伦敦,在日本、美国、德国等地也有分布。

  内地虽然有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但规模和承保能力有限,从2003年开始就一直在努力加入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始终未能如愿。

  人才合作

  而国内虽然一直在努力,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和人才储备,进步一直不大,上海航运中心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保赔协会,李峰希望将来的沪港合作也能够延伸至此。

  在李峰看来,香港和上海作为中国最发达的两大金融城市、航运中心,如何在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之间找一个平衡点,让金融中心更好地服务于航运中心,是两地面临的共同课题。长远来看尤其伴随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不断崛起,沪港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竞争,合作、共赢还有利于两地获得亚洲总部经济的优势资源。

  除了产品、制度方面的借鉴,李峰介绍,未来还希望能直接引进香港航运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上展开广泛合作。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