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行业:利好上港集团和沿海沿江集运企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5浏览次数:147

    事件:6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8月1日起,中国将在青岛、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通知》指出,对从青岛、武汉,并由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点评:

  启运港退税政策缩短退税时间,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所谓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国内发往上海洋山港区中转出口至境外的货物,只要确认离开启运港,即被视同已出口并办理退税。比洋山港区原来的"到港退税"办理时间上可提前两周到两个月,能大幅度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启运港退税政策酝酿已久,试点范围限定未超预期。早在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臵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而其中的一项具体措施就是"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前提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鼓励在洋山保税港区发展中转业务。"本次试点政策启运地口岸为青岛前湾港和武汉阳逻港,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承运人限定为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适用运输工具限定为永裕016、永裕018、新滨城、向莲四艘内贸五星旗船。(满载箱量分别为2581 TEU、1524 TEU、724 TEU、416 TEU)。此次试点为小规模试点,意在操作层面检验政策影响,符合"大胆设想,小心求证"试点原则。

  启运港退税政策意在吸引出口货物经上海港中转,推进上海港集装箱枢纽港建设。2011年上海港国际中转占箱量比例仅为5%,中国沿海和长江腹地出境前水水中转占箱量比例仅为14%。而釜山港、香港、新加坡港国际中转箱量占比分别达40%、60%和80%。上海港已是全球第一大集装箱港口,拥有最丰富的箱源和最密集的国际航线设臵,从运输角度看,经上海港中转在成本和时间上具备更大优势,但因国内中转退税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大量出国货物通过韩国釜山和香港中转以获得提前退税。以釜山港为例,2011年中国有近300万TEU的货物转到釜山港出口,在实施启运港退税后,这部分货物将是未来洋山港的潜在货物中转量。

(来源:搜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