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签订海员集体劳动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次数:139

    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于6.25日召开中国海员大会,上海将于国内率先实行海员集体劳动协议和标准劳动合同、上船协议,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的一项人力资源措施。

    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事局昨天在上海表示,国际海事组织于2010年召开《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的外交大会,将每年的6月25日命名为"世界海员日"。中国是海员大国,目前拥有海员约65万人,他们承担着我国93%的外贸运输任务。为此,交通运输部、上海市定于今天召开中国海员大会,"聚焦海员权益保障,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

    海员具有流动性、风险性、专业性的特点,为保护海员权益、稳定海员队伍,2009年,我国建立了由交通运输部、海员工会组织、中国船东协会负责的涉及海员权益保障的三方协调机制,上述机构分别代表政府、海员、用工企业的利益。我国同时明确,各省市可以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

    上海海事局称,该局在上海地区积极推动建立地方级别的三方协调机制。经过细致的筹备,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港航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上海分会将在今天的中国海员大会上签订上海海员集体劳动协议、标准劳动合同、上船协议。上海将成为国内第一个实行海员集体劳动协议的省市,此举有助于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打造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

来源: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