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明确 "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并赋予相关政策,为厦门港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理解内涵,把握实质
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从字面上看具有"东南区域性、范围国际性、航运主体性和地位重要性"四层含义,是我国"东南区域"的"国际航运中心",也是我国内地沿海继上海、天津、大连之后国家确定的第四个国际航运中心。
"东南区域"是我国地理范畴,以福建为主体。交通运输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将全国沿海划分为5个港口群体,福建沿海港口为"东南港口群体",主要服务于福建省和江西等内陆省份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台"三通"的需要。国务院《方案》中的 "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确定了厦门是实施主体。因此,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可以理解为"在东南沿海港口群体的厦门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拓宽思路,突破重点
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发展路径、时段目标,没有建成时段、建成目标。
一、 拓展多元合作新领域
拓展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域,要在建设中把握关系,在发展中寻找合作,在合作中寻求双赢。
一是厦门港覆盖厦门市和漳州市沿海县(市),港口地位相同,漳州市及其沿海各县(市)具有同样组织实施的使命和责任,厦门漳州是紧密型的合作关系。
二是福州港、湄洲湾港同属东南沿海港口群体,温州港、汕头港同属海峡西岸经济区港口群体,五大港拓展陆上腹地相对接近,厦门港与这四个港口是竞争型的合作关系。
三是浙江省的泉州、龙岩、三明与江西、湖南等周边区域是海西五大港口的物流重要竞争腹地,厦门漳州与周边区域是联盟型的合作关系。
四是厦门特区因台而设,《总体方案》也因台获批,对台贸易、人员往来和海上直航是厦门港的最大优势,厦门漳州与台湾是先行先试型的合作关系。
五是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性体现在与国外各港口主体业务的往来规模,厦门港与国外各港口是友好型的合作关系。
二、 实施双核驱动新战略
以厦门湾、东山湾为核心区域,以海沧、古雷为核心港区,向海岸线延伸各港区,形成点线面共同发展新格局。鉴于厦门港涉及两个行政区域,《方案》的实施仅适用于厦门,特区和《方案》中的投资及企业税率等相关政策不可能同港同策。因此,要从三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争取国务院赋予漳州沿海县市享有特区和《方案》同样的政策。
二是争取省政府出台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实施意见,明确省和两市各方职责、建设定位、发展规划、功能划分、产业政策等。
三是加快修订颁布《厦门港港章》、《福建省港口条例》、《福建省航道条例》和制定颁布《福建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以从法律层面调整跨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等深层次问题。
三、 提升航运场所新能级
国际航运场所包括陆域场所和水域场所。
在陆域场所方面:围绕"公铁空、港城旅融合"建设理念,把码头建设、陆上集疏运建设和装卸设施建设、仓储建设、口岸电子网络建设等与港区功能定位、城市发展定位、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市政建设紧密结合,使厦门港十二个港区所覆盖区域的港口群、城市群、产业群联成一体,成为福建南部最亮丽的具有国际化的海岸经济带、创业宜居带、景区旅游带。
在水域场所方面:要依法界定厦门港水域和厦门港水域内的通航水域、港区水域、渔港水域、水产(渔业)养殖区水域和其它(如军用)水域;建设与12个港区相连接的深水航道网络和可供船舶安全生产、作业、避风的锚地、港池等;建设既符合技术标准又可观赏效能的航标、标示,使厦门港各功能水域成为标志清晰、互不阻碍、畅通有序的示范水域。
四、 提供要素集聚新制度
国际航运要素包括地方固定型、国际流动型的港航生产性、服务性经济实体和保障经济实体发展的行政体制机制。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服务环境制度,是集聚国际航运要素的前提和保障。
一是具有竞争力的税费优惠政策制度。厘清国家赋予税费优惠政策,制定完整的国内税收、港口收费、关税等实施意见,开设专项目录,以吸引更多国际航运、服务相关经济实体要素集聚。
二是灵活便捷高效的行政行为监管服务制度(包括政府、通关、金融、法律等)。如:实施行政审批一门超市式、宾馆服务式、免费导游式;海关等机构减少联检环节,提高船舶进出港、货物(人员)进出口岸的效率;金融逐步开放,人民币与外汇自由兑换,形成离岸金融和保税贸易服务体系;法律政策以建立保护投资人合法利益、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行政行为的运行规范和问责制度等。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制度。重点实行行政行为目标管理、社会行为指标分析、市场行为指数发布等制度,有效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
五、 共建海沧航道新纪元
传统的海沧航道建设、养护、管理,每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仍存在泥沙淤积问题。作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区,建设世界瞩目的海沧航道有着超越进岛海底隧道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主要思路:以"南水北调"的建设思维,以李冰建设"都江堰"的胆略和气魄,以"京航大运河"、"苏伊士运河"的作用、成效为效仿对象,以建设厦漳泉城际轨道、厦门进岛海底隧道的重视程度和力度。
主要措施:把海沧航道延伸至九龙江北港并绕中港、南港和许茂、乌礁岛屿的开放开发一起规划建设,由厦门漳州两市共建,依据国务院《方案》"加大对厦门港口公共航道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列入国家重点项目。
主要成效:使这条航道保持常年少淤积,成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世界永久品牌和水上旅游观光新通道;使这个区域成为中外投资的热土,成为厦门漳州同城化的"桥头堡";使许茂、乌礁岛屿成为中国的"威尼斯"。
六、 加快转型升级新举措
从国际航运枢纽港到国际航运中心和"支持各类保税区域的整合",是国家给予厦门港最高层次的转型升级。就港口产业发展而言,要加快调整港口经济结构,转变港口发展方式,努力培育航运市场,寻找企业转型升级突破口。
一是调整航运服务结构。大力发展航运经纪、船舶租赁、船员雇佣、海事咨询、海事保险、船供服务和船员、海事律师培训机构;鼓励世界知名船舶管理公司入驻,允许境内外企业在厦门港注册设立邮轮公司;积极引进世界知名航运研究机构和咨询机构,争取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航运协会(ICS)、各种船东协会、船级社联合会等国际航运组织设立办事机构,逐步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和地区性总部。
二是转变码头营运方式。采取资产共存、资源共享、利益共赢和整合功能、效率叠加的市场化营运方式,就是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船舶大小、货物走向、靠泊能力等进行有效的科学调配,使码头得到有效的充分利用,避免内耗竞争。
三是推动仓储转型升级。实行产业链和供应链结合,从低端仓储向高端物流转变,把存货物当产品经营,从传统的收、存、发货的仓租单一模式向加工、配送、贸易、运输、信息等多种模式转型,推动服务功能和经营网络升级,实现仓储服务的有效增值。
四是建设物流高速路网港。应用现代信息网络,把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航运与港口仓储、货物分配、港口生产有机结合,成为科学物质流动聚合平台,形成物流网络总部,促进港口物流业发展。
七、打造自由贸易新港口
港口自由贸易区是国际贸易运输的重要平台,通过海上国际贸易运输在区域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有高比重是形成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标志之一。面对台湾推动高雄"自由经济示范区",进而逐步带向"自由贸易岛"的新契机和新挑战。厦门可以充分发挥国务院《方案》中的"支持各类保税区域的整合"、"加快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等政策和海沧保税港区水域部分的功能,研究利用两岸之间的ECFA,努力争取更加开放的自由贸易政策,逐步向自由港过渡,最终实现船舶自由进出港口,货物自由进出口岸,货币自由兑换,人员自由往来落地免签证。
八、实行船舶登记新机制
实施重大改革事项和政策"的精神,进一步争取中央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实施船舶登记制度重大改革。
一是由海事部门在航运交易所设立船舶登记中心,实行更加优惠的登记政策和更加方便的登记举措。
二是由海事部门加挂第二船籍登记机构,专门登记中资外挂"方便旗"回迁船舶和从境外购置、建造船舶以及台资船舶,并允许境外船舶登记,实行登记船舶悬挂特制"厦门-金门特别港"的"方便旗",并给予优惠的减免缴税政策。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