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完善委托保全机制取得实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06浏览次数:8

   2012年,上海海事法院在确保保全效果的前提下,共办理委托保全50件次,占同期外地保全总数的58.8%,有效的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该院主要从三个方面完善委托保全机制:借助兄弟海事法院,建立委托保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与全国9家海事法院的长期协作关系,优先考虑委托海事法院办理,同时承办好对方委托的保全案件,相互间形成稳定的委托机制。该类案件约占委托保全的一半左右。借力地方法院,拓宽委托保全范围。针对海事案件保全标的分布广而专门法院管辖范围窄的问题,该院积极探索与地方法院建立合作机制,特别是加强与中西部、东北部等地方法院的沟通,2012年向地方法院委托的保全次数占比已过半。进行动态跟踪与远程联动,确保委托保全效果。执行庭指定一名具有一定协调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门办理相关事项,积极与受托法院沟通协调、密切跟踪保全案件进展、适时督促防止延误办案并加强远程联动,该院去年委托保全的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