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底启动"既受又理"审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审批办加强业务研究,深入基层实践,首批试点事项按照"按期办结"和"先行先试"原则在摸索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规范。
截至目前,共受理道路运输类申请160件,办结63件;受理水路运输类申请119件,办结89件,所有审批事项均按期办结。审批办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学习机制,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情况、解决问题,通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手段,使业务流程更精简、高效。
近期,以《港口经营许可证》新增、延续为代表的"既受又理"申请事项迎来业务受理高峰,审批办积极会同监管部门深入一线现场查验,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对审批工作责任的理解和认识。
(来源: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