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新举措 助推航运经济发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6浏览次数:135

    9月25日,厦门海事局正式对外发布十五项服务措施,呼应厦门市委、市政府打造"美丽厦门"的战略部署,助推东南航运中心建设和辖区航运经济发展。

  这十五项措施,都非常务实。比如,缩短船舶定期签证办结时限,对提交的资料符合申办要求的,给予当场办理;对船舶动态系统或船舶IC卡中已有的有效证书信息,免于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

  简化船舶抵押登记受理和发证流程,对同一艘船舶,且同一家银行先后依次申请船舶抵押权注销登记及船舶抵押权再登记的,采取申请资料"同步收存",船舶抵押权注销和抵押权再登记证书"同步发证"的"双同步"模式办理。

  缩短水工作业行政审批时限,水工作业审批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提供水工作业申办前预约预审服务。政务受理窗口服务效率也将提升,海事开通政务QQ群、电话等预约方式预约办理,建立大宗海事政务受理预约服务制度等。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