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传来消息,日前,依据国务院2011年初印发《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获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鄂政办发〔2014〕10号"文)。
据了解,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建设是国家加快开发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带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不仅有利于湖北省的发展,而且对促进长江中游地区城市群建设,推动对外开放和沿江产业布局,完善中部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中部崛起等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规划总体目标,至2030年,湖北省将全面建成基础设施体系完善、支持保障高效运转、港航要素高度聚集、港口航运和相关产业发达,具有较强区域辐射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的现代化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届时,将建成以武汉新港为主体的区域性集装箱和大宗散货枢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800-1000万TEU,形成以武汉市为主要依托的现代航运服务中心。
根据规划纲要定位,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将实施多式联运物流枢纽、现代航运服务中心、对外开放水上门户、沿江产业开发平台"四大战略"。打造以武汉新港和武汉城市圈为主要依托,打造基础支撑、港航服务和关联产业"三大体系"。
在分阶段实现目标方面,计划于2015年形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基本架构,实现主要港口规模化、港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改善长江中游航道条件,使武汉以下航道水深达4.5米;2020年初步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形成集装箱、大宗散货作业区全面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集装箱泊位吞吐能力达400万TEU左右,基本建成"一轴一圈一网"航道,以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航交所为主要依托的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和航运服务集聚区及长江中游航运总部基地。
围绕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下一步将完成七大任务:一是加快推进以武汉新港为核心的城市圈港口及高等级航道建设,不断完善区域航道网;二是加快集疏运网络建设,打造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三是建设武汉航运交易所,培育航运要素市场;四是优化港航企业发展环境,建设航运服务业集聚区;五是提升口岸保税功能,完善口岸设施,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以电子口岸为基础,打造外贸"大通关、大物流"信息平台;六是增强水运保障服务,健全水运安全及应急保障体系,整合水运信息资源;七是依托港口优势,以制造业为重点,加快临港产业发展。
为此,将采取六项政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协调领导机制,在省政府层面建立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衔接,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报送航运中心建设情况;三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整合现有建设各类支持资金,稳步提高港航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四是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从规划、土地、财税、投资、金融、人才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揽子政策,促进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向航运中心集聚;五是加快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安排,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步伐;六是加强港航资源管理,高度重视岸线资源保护,全面提高岸线资源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率。
来源: 新华网湖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