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20条措施促进外贸出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8浏览次数:6

    今年第一季度,福建外贸出口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厦门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要求,出台六个方面20条措施,力促外贸出口稳定发展。

  一是减负增效,加大出口企业帮扶力度。严格执行减免费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厦门检区28家信用AA级企业(数量居全国系统首位)基础上,拟推荐更多企业成为信用AA级企业。指导企业应对技术壁垒,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在已完成3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基础上,推动同安出口健身器材、杏林汽车及其零部件国家级示范区通过国家级验收。

  二是创新机制,大力推进通关便利化。推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新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其出口货物实行24小时即报即放。支持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和陆地港建设,给予进出境陆地港货物便利通关。继续全面实行通关单无纸化、原产地证申领无纸化。

  三是加强协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调整下属分支机构业务分工,支持厦门对台海运快件业务,实现就近接受申报、就近查验、随到随验。创新电子商务出口产品监管模式,加强与邮政、港务、民航等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实现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四是先行先试,创新对台检验检疫工作。建立两岸卫生、动植物保障机制,实质性推动两岸实验室开展检测技术合作,探索开展检测结果互认。推动建设 ECFA证书两岸联网核查系统,推动ECFA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实时交换和互认试点。探索两岸合作构建大陆输台蔬菜安全管理体系,扶持建立大陆输台蔬菜基地试验区。

来源:新浪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