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联合海事局共加快推进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7浏览次数:144

    11月26日,南京市政府与江苏海事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加快推进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市委书记杨卫泽、市长缪瑞林等市领导与江苏海事局局长张同斌等出席签约仪式。 

  杨卫泽在讲话中对江苏海事局给予南京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特别是在亚青会和青奥会期间提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南京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节点城市,在新常态下寻找新的成长空间,必须做好枢纽经济大文章。国务院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实施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工程,加快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南京必须抓住重大机遇,聚力打造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力争到2020年,把南京建设成航运物流要素集聚、服务高效、市场繁荣的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成为面向世界、服务全国、辐射长江流域和中西部地区的中国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这需要海事部门的全面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双方加快探索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突破,继续加强长江航道安全监管,共同推进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和南京港物流业及现代海事发展,为城市、区域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张同斌表示,南京港是亚洲最大内河港口之一,也是长江流域水陆联运和江海中转的枢纽港,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的建成,不仅能大大促进南京港航经济发展,也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江苏海事局将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各项内容,与南京市政府携手并肩,共同促进南京港口航运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备忘录,江苏海事局将积极支持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南京港口建设发展,推动南京港成为长江中下游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及江海转运主枢纽港,支持南京航运物流产业及港机重工产业发展等。市政府将积极为海事执法活动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完善水上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水上搜救和防污染应急能力等。 

 来源:中华航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