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积极推进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试运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3浏览次数:184

    为应对船舶签证取消后带来的船舶监管模式的改变,进一步规范船旗国监督检查执法行为,部海事局2015年启动了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的建设任务,并将此项任务委派上海海事局执行。上海局从2015年年底开始此项任务的研究和建设工作,首先以东京备忘录新检查机制为理念,制订船旗国监督检查选船标准;然后,以杨浦海事局使用的船舶现场检查支持系统为基础,会同科技信息处、船舶动态监控中心和各分支海事局,集思广益,精益求精,不断修改完善选船标准,同时,开展了实施选船标准所需的硬件和软件系统建设。5月初,新选船标准正式在全局推广试用。
     随着船舶监管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入,部海事局审时度势,决定以上海海事局先期研究和试运行的选船标准为基础,选择数个直属局,率先试运行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部海事局近期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试行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的通知》(海便函﹝2016﹞534号文),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在上海、天津、山东海事局试行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
     根据该通知要求,上海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试行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分支海事局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选船标准的试运行带来的船舶风险评级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鼓励航运企业加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转变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闭环管理的转变,通过"互联网+海事监管与服务"的思维的充分运用,实现海事船旗国监督检查由"汗水型"向"智慧型"过度,顺应海事综合执法扁平化管理的需要;二是要统一思想,积极为新选船标准的试运行做好培训、系统维护、打印fsc报告所需设备的配备等工作;三是要突出重点,主动作为,紧紧围绕以新选船标准试运行为重点展开工作,切实转变思路,主动作为,科学合理安排现场执法力量,确保船旗国监督数量稳中有升。
    通知下发后,局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各分支海事局积极行动,主动应对,为新选船标准的试运行做好各项工作。由于有前期试用的基础,新选船标准试运行相关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其中,杨浦海事局认真贯彻上级要求,以"钱雁创新工作室"为依托,在原选船系统的基础上继续先试先行,不断修改和完善选船系统,实现了通过选船系统自动生成检查报告并在船无线打印的功能。6月16日上午,杨浦海事局实施fsc检查时,船舶安检员按照新的船旗国监督检查选船新标准选出适检船舶"富华油**"轮并对其实施fsc检查,在制作安全检查报告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现场生成检查报告,并利用便携式无线打印机在船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船。该报告是全国海事系统第一份打印的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改变了一直以来手工填写报告的模式,使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此外结合二维码技术,该报告自动生成二维码,具备防伪和手机终端扫描查询等功能。在船打印报告技术的实现为7月1日开始的试行工作提供实践样板,为试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下来,上海海事局将继续按照部海事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继续优化完善新选船标准,为试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部海事局未来船舶监管模式改革进行有益的探索,积极助力"智慧海事"建设,为上海海事局实现"建设世界一流海事强局"目标做出贡献!

来源:上海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