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小航运企业危矣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4浏览次数:123

    日前,中华工商时报记者接到南京市20余家中小航运企业的求助线索,希望本报能为他们呼吁:请交通运输部停止执行《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交水发〔2014〕141号文)。不然,他们将面临"无照经营"的境况。原因究竟为何?记者走访了南京市航运商会,采访了部分中小航运企业负责人。

    中小航运企业叫苦不迭

    在南京市航运商会办公室里,一位蔡(音)姓航运企业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此时推出"交水发〔2014〕141号文",让我们不解。虽然我的企业不在这次被整合的运力范围,但是我感觉不合理。"

    "我们南京涉及被纳入整改的经营企业有25家,约占南京航运企业数五分之一,我们都已收到南京市航运管理处送达的"运力情况告知书"。"一位刘姓航运企业负责人一脸茫然地说。

    记者在刘姓负责人提供的一份落款为南京市航运管理处的运力情况告知书中看到: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函201694号)和"交水发〔2014〕141号文"要求,航运企业自有运力应于2017年3月1日前满足《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5号)的要求。

    经2016年核查,你公司经营范围为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散装化学品船运输,散装化学品船自有运力为3017总吨,不满足自有运力达5000总吨的要求。

    现告知如下:根据"交水发〔2014〕141号文":"2014年3月1日前已经取得经营许可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2015年3月1日前符合除自有船舶运力以外的其他经营资质条件。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经营者,应当在2017年3月1日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有船舶动力条件"。2017年3月1日时,如你公司自有运力仍不能满足5000总吨要求,我处将依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发起撤销许可。

    中小航运企业有话要说

    一位王姓航运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交水发〔2014〕141号文"没有可操作性,没有考虑到企业的现实状况,这是逼着企业去"挂靠"。"搞挂靠的公司能达标,而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不搞挂靠诚信经营的公司却不能达标,这样的结果有悖于文件出台的初衷。"

    刘姓负责人表示:"我公司是原江苏省交通厅所属国有南京江海航运集团的二级单位,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而成立的。公司经过10多年的转型、调整,由干散货运输转型为化学品液货运输,目前是中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台湾远东、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中国)一级承运商,为其专业配套运输乙二醇。去年,公司总营收2000万元,今年总营收将超过2000万元。"

    刘姓负责人说:"交水发〔2014〕141号文"规定,一旦运力不能达到5000总吨以上,企业将被撤销运输许可,被迫"关门歇业",这不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行政干预吗?仅南京就有25家企业被迫"关门歇业",将有11000多职工面临失业,1万多家庭生活受到影响。

    中小航运企业的心声

    南京市航运商会秘书长吕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航运业运力大量过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才是方向,如果盲目要求企业上规模,试问运力增加了,货源又从哪儿来?

    受访中,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一波航运市场运力过剩,某种程度上是2006、2007年在政府推动下,盲目发展运力造成的。现在再推行"运力达标"竞赛,将会重蹈覆辙。"我们从事几十年专业航运的企业都不能理解这样的管理规定。"

    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近期购置了一条国际货船,将船籍注册在了巴拿马。问其原因,他的回答让记者惊呆:"目前,许多中国的远洋船入了外国籍、挂外国国旗,而不悬挂五星红旗,原因是我国相关审批管制过多,手续烦琐,企业分身乏术。"

    记者在采访中,多家中小航运企业发出求救的呼声。"我代表商会,也代表中小航运企业。"吕斌说:"我们认为,交通运输部首先要停止执行"交水发〔2014〕141号文"中有关自有运力达标的条款。不能仅以5000总吨运力达标为限,而将有能力正常经营生产,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的优质企业拒之门外。需要清理整顿的是那些管理不善、安全事故频发、企业经营困难的僵尸航运企业;无运输船舶、仅有运输许可证的空壳公司;无管理能力、只收取船头费或者有运力、无经营、不纳税、不养人的"挂靠公司",从而建立规范平等竞争的航运市场。或者通过出台技术、安全等标准来达到"去运能"目的。"

    同时,他还呼吁保护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支撑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繁荣、方便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国家连续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而运力不达标就取消运输经营许可,存在消灭中小航运企业的可能。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关停并转措施。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特别是航运市场面临严冬,企业资金十分困难,根本无力筹措资金造船、买船,增添运力。加上各企业均有银行贷款债务,走组合成立集团性企业路根本不可能,银行也不答应。建议对所谓运力不达标企业调研分析,确实不具备条件的撤销行政许可。对能正常经营,规范管理的企业予以支持,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推动企业上规模,管理上台阶。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