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5日和2016年7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议案拟向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港集团)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港集团)发行股票,购买南京港集团和上港集团分别持有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简称龙集公司)35.54%和20.17%股权;同时,南京港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于南京港部分码头改造、化工品现货交易市场及龙集公司现代物流服务工程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等。
公司先后在2016年6月6日、7月20日、8月12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批准该议案并同意备案,并对议案进行合理调整。
随后在8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但由于部分需要报送的材料尚在办理和汇总过程中,因此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申请文件的日期将延后。
此次资产重组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意义重大,首先,公司可以获得龙集公司的控股地位,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其次,募集的资金将对南京港码头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南京港服务链,提升南京港的服务水平,为南京港打造现代化智能港口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中国海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