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厦门港海沧港区20#、21#泊位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该项目自2016年8月份交工验收后,在100天内即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厦门港口局实施简化前置审批事项后第一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
今年以来,厦门港口局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简化深化行政审批程序精神,取消了部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前置审批事项,有效提高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效率,极大方便了码头建设单位,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服务于民。
据了解,海沧港区20#、21#泊位工程新增7万吨级和5万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新增岸线长度504米,年设计通过能力591万吨,其中20#泊位主要用于粮食卸船作业,21#泊位主要用于通用散杂货卸船作业。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