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口岸办召开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项目协商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7浏览次数: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的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和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要求, 2月23日下午,省政府口岸办组织召开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目建设协商会。

    按照《省政府口岸办关于征集口岸信息化应用项目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向省内主要口岸查验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州口岸办征集口岸信息化项目的工作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征求口岸管理相关部门意见,落实今年建设项目的安排,加快推进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省口岸办召开项目协商会,听取了省电子口岸中心关于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的初步安排和下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措施。据介绍,按照有利于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有利于扩大湖北电子口岸及单一窗口应用面、有利于湖北自贸区创新改革的"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坚持"省市共建、分级实施、共同受益"和"轻重缓急、应用优先"的两项建设要求,根据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省财政资金投入及建设项目的征集情况和项目的不同应用功能定位,对各方报送来的5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安排和不同支持。

    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武汉铁路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的初步安排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建设项目清单的完善及推进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省政府口岸办专职副主任杨青松参加协商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充分征集意见,各口岸相关单位要充分征求本部门业务处室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清单;二是密切协调配合,在实现单一窗口应用系统的技术对接、数据互联互通等方面与湖北做好协调配合;三是扎实推进实施,根据项目建设清单落实应用项目建设,确保建设的应用项目在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顺利上线运行。
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武汉铁路局,省电子口岸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湖北电子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