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合作新高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8浏览次数:6

    建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举措,是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自2015年4月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推进下,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试验田、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定位,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扎实推进各项试验任务,推出了一批独具特色的改革试点,实现了一批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具有福建特色、对台先行的制度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截至2016年年底,总体方案确定的186项试验任务,已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172项,落实率达94.5%;推出实施创新举措225项,其中80项属全国首创,发布创新实践案例57个;4批70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一照一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等一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新增企业48550户、注册资本9447.72亿元,分别约占全省同期的1/5和1/2,是挂牌前的3.15倍和4.25倍。

  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把握金砖峰会在厦门举办契机,强化与金砖国家合作。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合作,提高贸易效率。加快推进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物流、海洋特色等项目合作,打造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

  加快建设"海丝"开放合作新高地。推进互联互通,中欧(厦门)国际班列实现每周3列的常态化运营,开通德国纽伦堡、荷兰蒂尔堡和波兰罗茨三个欧洲终点站,并列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首条铁路线试点,台湾货物已通过中欧班列运往欧洲,初步形成一条跨越海峡、横贯亚欧大陆的物流新通道,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项目的无缝对接。台资冠捷公司近13亿电子产品通过该通道运送到欧洲。厦门港增开8条东南亚集装箱航线、2条邮轮航线,东盟地区发往厦门港的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65.6%。建设合作平台,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已吸收境内外会员358家,线下交易7.66亿元人民币,在马来西亚投资32.9亿元建设6.2万亩的产业合作基地,在柬埔寨筹建"海上丝绸之路期货交易所";建成新丝路跨境交易中心、大利嘉保税展示中心等3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商品展示馆,引进"海丝"沿线国家商品6万多种。创新合作模式,近200家企业与欧盟、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实现AEO(经认证经营者)互认,进一步降低查验率;海丝艺术品中心与世界著名的英国邦瀚斯拍卖行等34家企业开展合作。2016年,福建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增长24.0%。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