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检验检疫新政落地湖北自贸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3浏览次数:4

    昨从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湖北自贸试验区挂牌后,该局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支持,为自贸区量身定制了15条改革创新措施,即日起落地实施。

    这15条改革创新措施,主要集中在"放、管、服"三个方面--

    简政放权类措施5项,包括改革报检企业备案模式,支持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和原产地签证企业备案网上一次办理;检疫审批业务权限下放,检疫审批周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免除经深加工的木制品等11类入境动植物产品证书查验;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采信模式,免于现场检查;改革CCC(中国强制认证)免办审批监管模式,后续监管以采信为主,现场验证为辅。

    监管模式改革类措施6项,包括叠加运用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对保税展示交易进口食品、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对进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全面实施分类管理;对来料加工复出口的食品、化妆品,来料进口时只实施检疫,不实施检验;对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风险分级管理;改革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模式,减少现场重复检验内容;对进口消费品实施"集中预检、分批核销"监管模式。

    优化服务类措施3项,包括推行自贸试验区内进口食品、化妆品预检验模式;探索区内进口食品境外预检验模式;试行区内进口食品"空检江放、空检铁放",提高通检速度;支持进口肉类"港-区"直通查验管理模式。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表示,在学习借鉴前两批4个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近年来,该局在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集聚发展方面,共出台了27项支持措施,让外贸企业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下一步,该局将用好湖北自贸区这块试验田,加快对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修订,为湖北开放先导战略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湖北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