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25浏览次数:143

    从近日在上海召开的2017年度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工作小组全体会议上获悉,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自去年4月1日提前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两省一市环保厅(局)各国控点大气监测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硫含量变化更为明显,其中,上海市平均为1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1.8%;江苏省平均为2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6%;浙江省平均为1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1.4%。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董乐义处长介绍2015年年底推出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是贯彻中央绿色发展理念,执行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交通运输部十分重视船舶排放工作,下一阶段将通过部际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抓好低硫油保障供应、船用燃油质量、岸电供售电机制建设、海事执法强化、效果评估和政策扶植引导等专项工作。

    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副调研员蒋孝纲表示,连云港港口十分重视绿色港口建设,将积极推动船舶岸电示范区建设,在原有岸电设备基础上增建3~5套岸电设备,实现岸电的全覆盖。并以现有航线为依托分别建设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中韩客滚班轮、海客联运等绿色航线。根据示范推进情况,下一步逐步扩大示范区建设和岸电应用范围。
 
    推进工作小组透露下一阶段长三角水域将适时提前实施2018年控制要求方案,即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内的所有港口都要按照交通运输部2018年的船舶排放标准实施。并将尝试建立"岸电使用示范区",探索"岸电使用成本分摊机制",从而理顺岸电费收机制,以提升船舶岸电使用率。 

来源:航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