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码头中心四项措施确保上海港出口申报有序进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6

    近日,经青岛市政府部门决定借鉴天津等地的管控做法,青岛港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口作业实施"禁、限、转"工作措施。即全面禁止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和第6.1类毒性物质进出口作业,仅开展第8、9类低风险危险货物作业。受此影响,许多原由青岛港出运的喷雾剂等危险货物纷纷集中转到上海港出运。

面对上述形势和增大的受理审批数量,码头中心受理窗口积极做好对应措施:一是加强对青岛转来限量危险货物申报工作咨询服务,帮助相关单位按国际海运危规要求正确申报;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危险货物包装抽查,严禁包装不符合国际海运危规、国家质检部门要求的申报;三是对船公司临时调整船名或英文船名相同而中文船名不同等紧急情况,做好改单申报审批工作,同时积极联系上港集团相关部门做好特情处置;四是安排部分申报单位组团"错时避峰办理",科室党员和积极分子带头支援窗口岗位、延时加班服务等,确保青岛港危险货物出运政策调整后,上海港出口申报受理工作不断不乱。
 
来源:上海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