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现场推进会暨京杭运河岸电全覆盖启动仪式在浙江湖州举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韩君出席会议。会上,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三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共同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进一步减少船舶污染排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今后两年,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推动京杭运河水上公共服务区绿色岸电全覆盖,全面推进东部沿海、长江沿线港口岸电工程建设。
由于水运具有运能大、成本低等比较优势,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水路运输和港口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有利于实现水运的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重点在规划衔接、标准规范、运营机制、配套政策、优化服务、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合作。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协同推进港口岸电推广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互联互通将实现新突破,为持续减少港口码头大气和噪声污染、打造"绿色港口"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何建中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岸电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2010年,从连云港港首次采用高压岸电开始,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逐步在全国推开,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了《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何建中指出,岸电发展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企业配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个部门积极推进岸电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去年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将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列为重点推广技术领域。
何建中强调,各省市要相互学习交流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岸电建设和运营的好做法。地方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抓紧制定岸电建设计划并推进实施;港航企业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使用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立法资源,完善法规标准;着力推动岸电市场化可持续发展,鼓励港口企业通过市场化购电降低岸电使用成本。各地还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出台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今年7月印发的《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到2020年年底前,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要具备向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涉及16个省份、51个港口,共需完成493个岸电泊位改造。
江苏、山东等京杭运河沿线省份及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电力部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湖州长湖申线城东水上服务区岸电设施建设。浙江作为绿色交通试点省和清洁能源示范省,不断加快绿色港口创建,并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大力推进港口码头和水上服务区岸电建设,形成了一套政策支持、企业推动、市场运营等多维度推动的岸电推广经验。截至今年8月,浙江共建成岸电供电设施428套,其中沿海153套(含高压岸电10套)、内河275套,京杭运河浙江段沿线公共水上服务区已基本实现岸电设施全覆盖。2016年,浙江全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用电量18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80吨。
会后,何建中还听取了湖州关于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汇报。何建中要求,湖州要明确服务国家战略的定位,瞄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做好宁波舟山港、上海港等干线港口的喂给港;立足港产城良性互动,促进港口与产业、城市融合发展;要加强发挥多式联运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水水中转,通过江海直达到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港区;要在绿色航运上先行示范,进一步发挥内河水运的低碳循环优势,降低港口船舶大气污染;要建立科学的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示范区运行机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