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大幅压缩审批时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127

   福建省政府日前公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1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省级行政许可--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取消1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中资)。

  今年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上级部署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继续推进上级部门向下级部门放权和政府向市场、向企业放权。目前,省级交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54项,精简率达72%;厅机关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仅为12项。

  按照福建省政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和环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内,共压缩审批时限707个工作日;一般事项审批环节统一压缩为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共精简审批环节22个。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