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工作圆满收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8浏览次数:4

   截至2017年12月25日止,湖北省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工作圆满收官。

  2011年9月1日起,根据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船检〔2011〕267号)要求,船舶吨位丈量工作由部海事局实施统一管理,国内航行船舶吨位证书由部海事局统一签发。船舶吨位丈量与复核发证分离,国内航行非入级船舶吨位丈量由船检机构负责实施,复核和临时吨位证书签发由省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负责实施。其目的在于体现公平公正,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促进航运、造船业健康发展。

  湖北省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成立以来,各市州工作点积极配合,复核人员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大船小证"、"船图(证)不符"等现象得到有效扼制,进一步规范了检验过程,消除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核准船舶吨位数据,补充完善船舶检验数据库,为推行海事船检信息化管理提供良好基础。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管理。省分中心不断完善吨位复核工作制度,优化审核发证程序,各市州工作点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复核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每年定期培训复核人员,不断提高复核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重点,确保质量。重点抓好新建船、"四客一危"船舶、临界吨位等船舶的吨位复核工作。四是倒排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主动作为,倒排复核工作计划,提高复核效率。五是加强档案收集整理,确保可追溯。及时收集整理吨位复核档案,确保档案规范、可追溯。

  据统计,省分中心成立6年来,分13批次,共选派111名人员分别参加部海事局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复核人员资格。截至今年9月1日止,省分中心共受理并签发新版吨位证书(含临时)共计5305份,船舶复核完成率超过95%。其中,签发新(改)建船舶吨位证书1612份,参与吨位丈量复核人次超过5万人次。实船复核船舶超过90%,发现并纠正了船舶吨位误差、规范证书填写的船舶数量超过1100艘,存在问题的船舶整改合格率100%。部分船图(证)不符、数据错误、船东私自改建等问题得到纠正,有效促进了湖北省船舶检验质量以及船舶适航能力,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自2016年5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模式的通知》(海船检〔2016〕155)的要求,新建船舶吨位发证工作由船检机构负责,海事管理机构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船舶吨位丈量检查。

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