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上海将建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重点推进国际保险中心制度创新和保险机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深化航运保险、再保险和保险资金运用三大支撑。
去年5月,上海保监局组织编制的《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上海将建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新一轮保险开放创新,着眼"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国际保险中心制度创新和保险机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深化航运保险、再保险和保险资金运用三大支撑。
去年12月15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2035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上海2035规划》明确,上海的城市性质确定为:上海是中国的直辖市之一,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上海将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努力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航运保险作为航运金融的主要内容之一,既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联动发展的纽带、重要动力,更是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航运保险业如此重要,让我们跟随《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来梳理一下"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上海航运保险业已经实现的和即将实现的创新。
"十二五",迈进国际保险中心
《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上海正式向国际保险中心迈进。上海保险市场体系健全完善,成为具有保险要素市场和完备保险机构体系的保险中心城市;保险业健康快速增长,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对外开放取得突破,成为保险业走出去的"桥头堡";监管创新有力推进,成为监管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的试验田;服务经济社会深度发展,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行业发展格局获得根本性突破。
航保产业链基本形成
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共有58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航运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全国唯一的航运类自保公司--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和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此外,还有176家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大量航运法律、海损理算机构提供中介咨询服务,上海基本形成了"经营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完整航运保险产业链。
去年前三季度,上海航运保险保费收入达31.68亿元,在全国所占份额为27.28%,其中船舶险全国市场份额达到46.47%。
探索离岸税制安排
合理稳定并且具有竞争力的财税政策是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必备要素,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在"2017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上表示,目前正在深入研究国际离岸业务中心税收制度,将持续优化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税收环境,缩小上海与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税收政策方面的差距,并将积极推动上海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保险税制环境,争取涵盖航运保险、再保险、保险经济等各个领域,从而为航运保险市场主体扩展跨境与离岸业务,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更加公平的税制环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去年10月27日公布的《市交通委对"关于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功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情况》显示,2009年以来,上海争取国家支持,在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免征("营改增"后调整为增值税零税率)和启运港退税等税收政策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为优化航运集疏运体系、吸引航运功能性机构在沪集聚,上海市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出台上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财政扶持政策,并对符合条件的航运金融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给予资助服务。但是,航运业目前的财税制度与国际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不能适应国际航运服务业务的开展。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基础,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航运税收制度,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产业的竞争力。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显示,在航运保险业务政策支持方面,国务院19号文件发布后,上海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公司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免征营业税,这一政策的实施对航运保险业务在上海集聚起到显著推动作用。"营改增"实施后,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海积极研究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拟由市财政根据保险公司业务综合指标对原营业税免税险种进行财政补贴,并对保赔保险、境外远洋船舶保险两个险种进行更大力度的倾向性扶持,以鼓励离岸航运保险业务发展。
裴光在"2017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上表示,上海市为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增强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国际竞争力,出台了国际航运保险业务专项扶持政策,首年有近30家保险机构获得4000万元财政扶持,大幅提振保险机构经营发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的信心。
优化保险监管制度创新
裴光在"2017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上表示,上海航运保险市场与监管制度创新硕果累累。上海作为创新驱动的先行者,在航运保险领域持续加大简政放权,推进市场与监管制度创新。第一,将自贸试验区航运保险营运中心的分支机构设立以及高管人员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更大便利。第二,自2015年7月起率先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将航运保险产品的市场准入由审批备案改为行业协会注册,并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在最大程度上放权于市场。改革实施两年来,一方面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另一方面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包括为全球水险保单提供更加便利、规范的注册规则等。目前已有效注册条款2600余个,超过注册制实施前全国5年备案航运保险条款数量总和。2016年,国务院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在沿江重点城市率先试行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目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已推广至全国,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任务要求。第三,为全面量化和综合反映中国航运保险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发布了上海航运保险指数,为中国航运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提供支撑。第四,积极推进航运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与社会治理。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企业"走出去"战略需要,推出货物运输延迟开工利润损失保险;为服务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对外贸易新业态需要,开发跨境电商专门保险产品;为服务海事管理部门职能转变需要,优化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责任保险;为服务海事司法改革需要,推出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并在全国海事司法系统进行推广,上海航运保险业服务重点领域的创新驱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市场与监管制度的改革创新,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与动力,航运保险业服务能效持续提高。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显示,上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实施两年,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深化。一是主体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去年6月底,共有30家保险公司、2家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成为产品注册人。国内航运保险市场排名前15的保险公司均成为产品注册人。二是产品注册活跃,类型日趋完备。已有效注册条款2453个,超过注册制实施前全国5年备案航运保险条款数量总和;注册条款覆盖船舶险、货运险、航运责任险、离岸能源项等航运保险各大类险种。三是有效促进航运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依托注册平台先后推出服务"一带一路"战略需要的货物运输延迟开工利润损失保险、服务上海自贸试验区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的跨境电商专门保险产品、服务海事司法改革需要的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等,推动航运保险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航运实体产业效能全面提升。
"十三五",建成国际保险中心
2016年9月,上海保监局官网显示,上海市政府印发《"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上海航运保险的"一个目标"和"四项任务"--发展目标为"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保险中心";四项发展任务为:一是进一步吸引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海事理算等机构入驻;二是继续扩大航运保险业务规模,发展航运再保险和航运保险离岸业务;三是发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作用,丰富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内容,研究推动航运保险产品创新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编制航运保险指数;四是完善航运保险税收制度,推动航运保险税务便利化,推进航运保险电子发票上海试点工作。
从《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来看,"十三五"上海保险业将以上海国际保险中心为总目标,其核心目标:就是要建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根据《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上海保险业将聚焦六大发展任务,加快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其中与航运保险相关的任务在第一二条中出现。
一是改革开放,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自贸试验区新一轮保险开放创新,着眼"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国际保险中心制度创新和保险机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深化航运保险、再保险和保险资金运用三大支撑,形成保险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新优势,提升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定价权、话语权。
二是创新驱动,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保险机制模式、产品服务和技术手段,激发保险业创新发展动力,支持上海市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保险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力。
打造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根据《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上海将抓住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契机,大力推进保险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保险规则体系与国际接轨。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提出:"支持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等保险资金运用机构发展,借助上海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提升投资能力。"
根据第1财经网报道,中国保监会曾经表示要把上海打造成保险资金运用中心。上海建立保险资金运用中心,一方面,可以发挥保险机构投资者的作用,监管部门将支持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中心,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等私募基;另一方面,可以鼓励保险机构提升投资能力,发行和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参与面向机构投资者的非标资产交易平台。为此,在配合上海自贸试验区资本兑换和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的改革进程上,监管部门将支持保险机构用好政策机遇,提高境外资产配置能力;在上海重点战略产业领域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运用的产融结合作用,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国企改革进程,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与司法界沟通
在"2017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上,裴光和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会长降彩石均表示,接下来将从税收、司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优化航运保险进一步稳定发展的软环境。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现代航运保险业也需要符合国情且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司法护航"。
经过多年努力,上海海事司法部门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判规则,形成了一批航运保险审判经典案例,上海目前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下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良好基础。其中包括,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同指导行业首推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承保由错误保全造成的海事保全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作为新型海事保全担保方式,该产品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海事司法裁判系统进行推广复制。裴光表示,今后将继续推动航运保险市场主体与海事司法部门的沟通互动,在航运保险领域不断完善规则体系,让上海逐步成为国际航运保险业界认可的、具有高度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司法仲裁中心。
降彩石表示,将积极争取能够进一步完善《海商法》,明确相关司法解释,逐步形成中国国际海运以《海商法》及预期配套的管理条例为主,相关的运输管理条例和港口管理法为辅的法律体系。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