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在原有8个启运港基础上,新增重庆果园港等五个启运港、增列1个离境港,并根据出口企业和航运企业实际需要,取消原政策所规定的直航限制。
目前,重庆果园港已开通上海-果园-南充、果园-攀枝花、果园-西昌、果园-西安等水水中转和铁水联运10多条运输线路,成为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广西等周边地区外贸货物的中转港。果园港纳入国家启运港退税政策范围,有利于重庆深度融合"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拓展和提升开发通道及平台,壮大和优化开放主体和环境,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加速各类资源要素向重庆集聚。
来源:重庆市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