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保税区域航运企业(B类)申请浦东新区“十三五”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徐凯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142

   保税区管理局于即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受理航运企业(B类)2016、2017年度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认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对象

  1.工商注册地、财力户管在保税区域(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2.且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中B类企业(重点航运企业B、高端航运企业B、高成长性航运企业B);

  3.2016年度已经申请安稳商并获得补贴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流程

  企业在"上海浦东"网站登陆"财政扶持申报",提交网上申请,需仔细核对扶持政策、扶持资格,并上传所需材料。企业首次登录需要"法人一证通"。
 
  企业提交网上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交书面材料至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9号1813室,一式一份(《认定表》需一式三份)。

  受理人员:

  生娅辰  58698552

  刘松传  58697867

  程文华  58698621

  保税区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来源:上海自贸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