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津、福建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拿出新举措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37

  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张文绞)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最新改革方案日前正式印发。三地官员24日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了下一步举措。

  广东省副省长欧阳卫民称,将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在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

  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表示,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打造服务于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适时引进港澳及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区域股权市场投资交易。此外,还将设立京津冀跨国并购基金,推进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对外承包工程等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指出,福建自贸试验区将扩大对进口台湾商品实施"源头管理、快速验放",对"小三通"客轮进出港、台车临时入闽提供便利。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湾企业在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开展台胞参与社区治理试点,构建两岸融合示范社区;拓宽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合作领域。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称,今后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三省市政府,抓紧制定任务分工台账,做好组织实施。

  目前中国自贸试验区已达11个。各自贸试验区根据发展定位,结合地方发展特点,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任鸿斌举例,在生物医药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围绕加强与建设科技创新联动,率先探索推广了"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广东自贸试验区聚焦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先行试点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在国际航运领域进行了深入探索,此次推广"船舶证书三合一办理"等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船舶领域改革试点经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