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王小勇一行赴武汉航运交易所,签署合作协议。武汉航运交易所所长苏建国、副所长刘丹,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韦之杰等参加了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联合成立"大连海事大学海事司法鉴定中心武汉办事处",共同筹建"长江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并共同设立"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武汉分院(长江海法研究院)"。
合作协议签署前,刘丹和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分别介绍了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
刘丹表示,为推进合作项目尽快落实到位,拟共同设立的两个机构的办公场所已经选定,希望双方尽快完成人员入驻、工作机制的制定等工作,推进机构成立后的项目实施和任务分解。
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对武汉航运交易所在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尽快落实合作协议的有关内容,启动"内河货物运输标准合同格式"的起草、开展就《海商法》修改涉及内河运输和内河船舶的内容的调查和研究等实质性工作。
王小勇表示,学校选择武汉航运交易所作为合作对象设立合作机构,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这与武汉作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重要地位、武汉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势头和长江航运在法律、船舶标准化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他对双方合作项目能够得到快速推进表示赞赏,希望今后双方继续保持这种工作作风,使合作机构所需的人员、设施尽快落实到位,将合作项目做好、做实。
会上,双方还对学校参与武汉航运中心总部区建设、开展信息化合作等事项进行了交流。校科技处处长弓永军、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许瑞雪、法学院、投资管理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