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沿江七省市(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航运市场将按照绿色航运的要求,发生较大程度的变身,涉及港口、船舶、运输组织方式等诸多领域。
交通运输部23日消息称,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已与上述七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了"保护长江生态发展绿色航运"共同行动方案,明确了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岸电设施建设、公共锚地建设、洗舱站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非法码头整治5项重难点工作,细化了近20项具体措施,努力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共同行动方案确定,到2020年,长江沿江七省市要实现绿色航道建设成效明显、绿色港口建设布局合理、绿色船舶发展稳步推进、绿色运输组织方式有效推广的目标。
"由于是分省市的详细行动方案,除了共性的外,都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知情人士表示。
长江航务管理局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签署的《长江四川段"保护长江生态发展绿色航运"共同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下称"长江四川段行动方案")确定,推进LNG加注码头建设。建设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立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新机制。宜宾、泸州港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宜宾、泸州港内50%的集装箱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统一规划和建设砂石集并中心,确保宜宾、泸州市沿江各县至少有一个砂石集并中心建成运营。
长江四川段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通过三峡船闸(升船机)的四川籍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90%。引导新建节能环保型船舶,推广应用LNG动力船。探索整体生态航道建设思路,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建设数字航道,推广使用长江电子航道图和北斗定位系统。
在绿色港口建设方面,长江四川段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岸电受电设施建设,新建码头必须建设岸电设施;引导推进港口结构调整,推进港口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支持拓展港口功能,积极发展金融、商贸、物流等服务。推进长江航运物流信息平台升级完善工程建设。
长江四川段行动方案还要求,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采取"以旧换新""以拆换新"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液货危险品船。争取国家出台资金补助政策,对提前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船舶予以补助。鼓励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安装生活污水收集存储或收集处理装置。
长江重庆段行动方案确定,改造升级涪陵泽胜、长寿川维2个水上洗舱站,推进麻柳等LNG加注码头建设。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主要港口内50%的集装箱、客滚、3000吨级以上客运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加快推进铁水、公水等多式联运发展,优先发展集装箱江海直达运输。严禁不符合船舶检验规范的内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航行。
长江湖北段行动方案确定,到2020年,三峡过闸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0%。引导新建节能环保型船舶,推广应用LNG动力船,研究开发纯电动船舶在公务船中的应用。同时,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铁路、公路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进铁水联运示范工程,持续提升集装箱和大宗货物铁水联运比重。
长江江西段行动方案确定,到2020年,九江港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九江港内50%的集装箱、3000吨级以上客运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逐步推行"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零排放"治理模式。
长江江苏段承担了超过长江全线70%的货物运量、约占全国水上货运总量的15%,建设"黄金水道",发展"绿色航运"的任务艰巨繁重。长江江苏段行动方案在绿色港口建设布局方面明确,建设完善南京栖霞港区1个水上洗舱站,建成南京大厂港区,江阴石利港区,南通江海及如皋港区4个水上洗舱站。推进LNG加注码头建设。
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50%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推进江苏(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行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污染损害赔偿强制保险制度,提高内河水域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保障能力。
根据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与七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的"保护长江生态发展绿色航运"共同行动方案,近期将开展专项整治,包括非法码头整治,开展港口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联合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重点打击长江干线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废物垃圾等污染环境犯罪,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资源犯罪,涉黑涉恶、妨害公务等扰乱秩序犯罪。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