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自贸试验区卓越的司法环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138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自2013年9月挂牌成立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历程,也是上海法院锐意创新、主动作为,全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历程。五年来,上海法院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聚焦上海自贸试验区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也探索积累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一、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主要做法
(一)紧盯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法治化的要求,创新审判体制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审判体制,建立符合自贸试验区特点的专业化审判体系。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之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即及时谋划、主动作为,于2013年11月设立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为满足自贸试验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又于2015年4月先后成立浦东新区法院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法庭、上海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分别对涉自贸试验区的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海事海商案件实行相对集中审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设立专项合议庭,依法集中审理涉自贸试验区一、二审案件,形成了符合自贸试验区特点的专业化审判体系。
二是创新审判工作机制,确保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公正高效审理。针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类案件新颖性高、专业性强等特点,引入国际金融、保险、海关及国际贸易等领域专家担任陪审员,充分发挥法官法律思维与专家专业思维的合力优势,确保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司法审判专业、权威、高效。五年来,上海法院共受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271606件,审结(执结)265909件,相关案件一审息诉服判率达到98.48%,有力保障了自贸试验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健全司法服务保障规范体系,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制度引领。自贸试验区设立伊始,上海高院就及时制定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共20条),为全市法院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提供全方位、系统性的制度支持;上海一中院、二中院、海事法院、浦东新区法院等也分别出台相关司法文件,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及执行工作提供具体指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司法服务保障制度体系。
(二)对标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国际化的要求,创新涉外审判机制,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一是积极行使涉外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涉自贸试验区相关纠纷中,准确把握"不方便法院"管辖等原则,充分利用纠纷与中国投资主体的实质利害关系,依法行使涉外司法管辖权。
二是建立健全外国法查明机制,充分保障中外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意愿。在涉自贸试验区相关纠纷的处理中,我们依托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的外国法查明合作机制,准确查明并适用外国法进行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和交易安全。在处理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创新、创新型企业未注册商标在先使用等法律空白领域,相关法院遵循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的目标,按照尊重国际交易惯例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理念,通过精心推敲、依法审慎裁判,形成了多项具有自贸试验区特色、符合自贸试验区发展方向的裁判规则,对维护自贸试验区内的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三)顺应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便利化的要求,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一是加大对仲裁创新支持力度。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积极支持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自贸试验区仲裁制度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上海法院支持仲裁创新和国际化发展的系列举措,也获得仲裁业界的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海一中院在总结商事诉调对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浦东新区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引入贸促会上海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参与调解,建立了"开放式"的委托调解机制。
三是创新开发"数字法庭"系统。浦东自贸试验区法庭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宗旨,开发了"数字法庭"系统,打造立案、审理全流程无纸化网络办理的一体化工作平台。此项改革举措得到了世界银行方面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四)着眼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积极推进政府治理方式创新。
一是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认真研判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判态势,分析自贸试验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提升自贸试验区的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二是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交流、信用促进机制,共推自贸试验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如,上海法院为上海航运交易所提供航运企业涉诉、败诉和失信信息,助力自贸试验区航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与市工商局自贸试验区分局在固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失信企业纳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的有效途径。
三是与行政机关共建风险预警机制,助推自贸试验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上海法院及时分析、评估涉自贸试验区审判中发现的交易风险、行业风险,并实施分级管理,针对重点风险进行动态跟踪研判,推动了自贸试验区风险预警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确化。如,浦东新区法院及时预警大宗商品进境和仓储管理风险,得到市、区政府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重视,相关建议还在自贸试验区制定《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时得到了吸纳。
二、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的经验体会
经过五年的探索实践,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体会,提炼总结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中,上海法院始终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扣中央有关自贸试验区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确保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方向正确、目标明确。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是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重要引领。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是国家战略,是中央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是法院工作的重心所在。五年来,上海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全市法院的工作重点,对标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目标,适时出台相应的服务保障举措,以有效满足自贸试验区建立、扩区以及制度创新提出的各项司法需求。
三是坚持创新发展是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核心动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在于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对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同样提出了创新要求。五年来,上海法院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创新发展,紧紧以自贸试验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改革探索为服务保障目标,创新审判理念、创新制度规范、创新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了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坚持对接自贸试验区需求与遵循司法规律有机结合是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必然要求。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需求是多元、全方位的。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既应当主动作为,又应立足司法职能,遵循司法规律。五年来,上海法院始终遵循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司法规律,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破解不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创新审判体制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是坚持公正司法是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立身之本。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的本职工作,也是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最直接的体现。五年来,上海法院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裁违法交易行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发挥了司法对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等行为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人才保障。五年来,上海法院始终按照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选拔培养一批既精通国内外法律、熟悉经济和国际通行投资贸易规则惯例,又具有国际化视野、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审判能力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担当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判重任,为服务保障好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作者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