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步步放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6浏览次数:7

  经过40年的发展,中国水路行业呈现崭新面貌:从放开水运市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到转型升级等,中国水路行业实现了从抓企业生产调度到全行业宏观调控的发展目标。
这样的发展成就从何而来?回顾改革开放40年波澜壮阔的不凡征程,答案就在其中。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转折",到远洋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杀出一条血路";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中国推进水路行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一以贯之。
站立于改革开放40年的时间节点,水运人凝聚众智、集聚众力,将水路行业改革进行到底,共同绘好精谨细腻的"工笔画",为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奏响了水运强音。
积极探索,破旧立新步伐坚实
1979年,以深圳蛇口工业区的创建为突破口,开启了水路行业改革开放的征程。那时,面临时代性、体系性和全局性问题,先行者纷纷"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中找规律,凭着一腔热血奋楫先行。
1983年,"有河大家走船"口号提出,随后"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区一起干,国营、集体和个人各种运输工具一起上"成为共识,打破单一所有制限制,放开了水路运输和建设市场。交通系统破除"统一货源、统一调度和统一运价"的"三统",进一步缩减指令性运输计划。
站上改革开放的历史起点,面对沉疴顽疾,水路行业敢于冲破思想观念障碍,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
远洋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先声夺人。1982年7月,撤销政企合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交通部远洋运输局和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新设海洋运输管理局,成立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三年后,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招商局集团,由交通部直接领导,并作为交通部派驻香港的代表机构,统管交通部所属驻港企业。
内河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应声而动。1984年1月,撤销长江航运管理局,分别组建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轮船总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对长江航运实施行政和行业管理。1983年成立交通部黑龙江航运管理局,1986年组建珠江航务管理局,1987年成立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实行交通部和江苏省双重领导。
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应势而为。在大连港、天津港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984-1989年,交通部直属14个沿海港口、26个长江干线重点港口下放到所在城市,实行交通部和所在地政府"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港口所在地政府对港口工作的领导。
越是艰难处,越是改革时。交通部以开放为动力,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多次调整。1988年4月,撤销海洋运输管理局和内河运输管理局,设立运输管理司,统一负责水路和公路的运输管理工作,水运市场的边界获得前所未有的拓宽。
这是一次"无中生有"的探索,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性与复杂性,面对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责任使命,水运人抓稳历史的接力棒,跑好自己的这一程,用奋斗创造出更多的"中国传奇"。
 深化改革,首创精神激发动力
水运人也有过困惑。当资源红利、劳动力红利渐渐释放,后劲何在?开放之风劲吹,暴露很多与国际通行规则不适应、不对接的短板,怎么办?
水运人的思路是,先行先试,不是"闯红灯",是要创设一套"新的信号灯系统",更注重"局部突破"和"首创精神"。
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1994年9月,中国完成水运企业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新证换领工作,建立了新的市场准入体系。
一年后,新修订的《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打破远洋运输、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中人为的市场分割,全面开放国内水路货运市场,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市场运行规则。
每一个难忘时刻,每一个关键节点,总有水运人孜孜不倦的身影,勤勉敬业的担当。
1996年11月,上海航运交易所成立,对规范航运市场交易、调节航运市场运价、沟通航运市场信息等起到重要作用,为建立水路运输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
如何实现水运市场管控最简化、办事效率高效化和投资环境最优化?内河运输领域率先交出答卷,设立长江航务管理局,归口管理长江水系航运日常工作;成立长江航运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长江水系航运发展和管理重大事项。
港口方面,设立港口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当地政府辖区内港口规划和岸线管理,港埠企业、货主码头的归口管理,规费的征收,港口和陆域环境保护等管理;将政企合一的港务局改组为港埠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依法从事装卸、仓储和堆存等经营活动与港口的改造、维护。
创新"加速度"成就发展"超速度",在制度创新滋润下,国有水运企业管理愈加规范。响应国务院号召,交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搞活部属及双重领导大中型交通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全民所有制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以指导水运企业深化改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以资本为纽带,组建大型水路交通企业集团;开展股份制试点,建立股份制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国家战略的实施,沿海港口、内河水运成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规立章,力求精准有效落实
深入探索、大胆尝试、经验复制……200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标志着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中国国际海运业管理走向一个新的里程碑,将与国际行业管理接轨。
历史长河中,关键时刻尤为重要。从加强立法、改革国际海运管理方式,扩大国际船舶代理市场开放,强化国际航运市场监督管理,简政放权、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创造开放、透明、有序和规范的市场环境以迎接入世。一批批制度创新从这里走向全国,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改革犹如大潮奔涌,谁人勇立潮头,指引航向?
港口先行。2001年11月,《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由中央管理的秦皇岛港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坚持大胆闯、大胆试和自主改,创新成为港口建设的主旋律。
时间是最有力量的语言,行动是最生动的注脚。为加快水运市场的对外开放,提出严格市场准入,推行水路运输经营主体、运营船舶等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水运建设主体的资质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运输市场信用机制,依靠科技和信息手段,加强有效监管。以国际班轮运输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国际海运市场秩序。规范中介组织行为,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审批,取消违背市场机制、公平竞争的项目审批;保留客货运输业务和交通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严格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环节的透明度。实行审批项目责任制,加强审批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
水路行业再次脱胎换骨,"制度创新"成为最鲜明的烙印。
1993年,中国首家港口上市企业深赤湾诞生,港口企业开始积极通过上市发行股票筹集建设资金。至2003年,港口建设"中央投资、地方集资、社会融资和利用外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逐步形成。
在这一阶段,市场融资已成为港口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企事业自筹资金约占总投资的70%,在港口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政府投资降至11%,以港口建设费及地方自筹资金投向码头建设为主。
市场改革推进市场融资占主导阶段。自2003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不断强化,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投融资改革成为重点推进方向。
开放,让"前线"变"前沿"。2016年,国有和外资、民营企业等自筹资金约占总投资的65.5%,银行贷款约占25.1%。自"十二五"以来,港口建设费资金不再用于沿海及内河码头的投资建设,政府投资比例持续下降,2016年各级政府投资仅占码头总投资的4.7%。
长江、西江等内河水运通道成为引导产业集聚、沟通东中西部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撑,高等级航道沿线地区布局国家级工业园区160多个,形成规模较大的电力、冶金、石化、汽车、装备制造和电子等产业集群。水运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支撑国家战略实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科学发展,下好提质增效"一盘棋"
进入新时代,交通运输部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当前水运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关于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促进水路行业健康发展。
直面转型升级的沟沟坎坎,穿越结构性失衡的风风雨雨,水运人以奋斗拼搏的干劲、奋勇当先的闯劲和奋发有为的钻劲,扎实推动水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内河航道等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设,加速运输装备的更新换代,实现物流业降本增效。
服务国家"三大战略"。推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聚焦6大走廊主通道建设,加强海上互联互通和支点建设。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推动京津冀港口结构调整。
加快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推进长江干线系统治理和支流高等级航道达标工程,加强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开放性举措落地生根,区域协调发展蹄疾步稳,水路运输的发展对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等, 促进了内河航运发展。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配套推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推进海运强国建设。
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交通强国"之路,注定风雨兼程,需要的是智慧与眼光,考验的是定力与耐心。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走深走实,组织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推进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战略、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拟订与起草。
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释放企业与基层的活力。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
砥柱中流,方显本色。
为推动全面开放装上更多强劲引擎,交通运输部完善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深化市场准入管理和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竞争性领域环节价格改革,深化港口收费改革。
为打造开放新高地注入更多"催化剂",交通运输部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深入推进现代工程管理,完善招投标等建设市场管理机制;加强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监督和市场监管抽查,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从业行为。
40年岁月如歌,40年奋斗不息。放眼未来,中国水路行业将在历史大潮中穿云破雾,浩荡前行。

(本文编辑自《中国水运报》文章《潮涌四十年》 作者:王有哲)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2018年第5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