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显实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39

  4月18日,从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获悉,为巩固提升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效果,中国船级社开展了专项行动一周年回顾,对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一年以来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
据悉,专项行动启动后,武汉船级社在总社部署下牵头负责,与沿江各分社、规范所积极联动,致力于加强船舶污染源头管理,强化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检验监管等目标,做稳做实每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114艘化学品船、77艘油船的专项整治;117艘四类重点船舶、100艘其他船舶的安全管理审核;504艘次"零排放"水域船舶、1712艘次其他船舶的防污染设备检验。此外,中国船级社主动联合长江海事局,加强对老旧加油船和油趸船的安全检查与定期检验,降低了船舶安全和污染风险。
同时,中国船级社积极推广LNG、动力电池、船用移动电源等船舶新能源技术,并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签署了"共同推进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合作协议",在新能源研发应用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
武汉船级社表示,接下来将按照《中国船级社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围绕推动"电化长江"工程启动、加快推进三峡岸电实验区客船岸电改造、严控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船舶防污染新标准、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开展新建油船油气回收条件的相关技术要求研究、推进完善LNG、锂电池等清洁能源规范标准等方面开展工作。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