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与此同时,于2019年7月30日获上海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办法》)正式对外公布,并自2019年8月20日起施行。
《办法》是为了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并且根据8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设置范围为上海市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等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志在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
国际运输便利实施细节
《办法》共11章49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经营便利、贸易自由、金融开放、国际运输便利、人才服务、信息快捷联通、财税支持、风险防范和附则。《办法》第六章对国际运输便利的实施细节进行了详细描述,具体为:
国际船舶登记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实行更加便利的"中国洋山港"籍船舶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境内制造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出口退税。
国际航运服务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内外资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和航运仲裁等服务;建设国际航运补给服务体系;推动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
启运港退税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经洋山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更加便利高效的监管和服务。
多式联运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和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为载体,推动海运、空运、铁路运输信息共享,提高多式联运的运行效率。
国际航空业务方面,支持浦东国际机场开展航空中转集拼业务,实行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支持浦东国际机场建设具有物流、分拣和监管集成功能的航空货站,实行更加便利的航空货运监管模式和货机机组人员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模式。对国际中转旅客及其行李,实行通程联运,进一步缩短中转衔接时间。
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
《办法》明确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设立物理围网区域,依法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优化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监管模式。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