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局:加强长江水系运输管理 合力推进长江航运发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58

  12月5日-6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在武汉组织召开2019年长江水系运管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韩正副总理、交通运输部领导在长江调研座谈时的讲话精神,总结交流长江水系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强长江水系水运行业行政服务监管和沟通协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据悉,近年来,长航局会同长江水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精准调控、先易后难,方式多样、逐步推进"原则,不断优化长江航运经营主体、船舶运力和运输组织方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的市场监管,尤其是事中事后监管;"春暖行动"、"阳光引航"等一系列服务举措,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长江水系运输服务能力。此外,长航局近十年持续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长江船型标准化政策预定目标已基本实现。截止2019年10月,三峡过闸船舶标准化率已经达到88%,船舶标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船舶安全技术性能和绿色环保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
长航局局长唐冠军充分肯定了长江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表示,通过转方式、调结构、强监管、优服务,长江水路运输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势头,并实现了"三大转变":从重发展数量向重发展质量转变,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从重事后查处向重源头管理、过程监督转变,更加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从传统静态管理向实时动态管理转变,更加注重提高管理水平。
会上,长江水系各省市相关部门交流了水路运输管理的经验做法及各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研究建立健全长江运政工作协调联系机制。
长江航运是一个服务性强、经济关联度大、社会影响面广的行业。为加强沿江省市统筹协调,长航局与各省市相关部门形成了多层次的工作机制,即省部级层面建立了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与交通运输厅(局委)、地市人民政府层面建立了"2+N"合作模式,与长江水系港航管理部门建立了长江港航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唐冠军认为,这些工作机制在研究水运重大决策、制定行业发展措施、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一个上下协调、内外顺畅的发展环境。目前正处于改革关键期,要逐步理顺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并深化已有的各项工作机制,修改完善长江运政工作协调联系机制,以新的治理体系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针对当前行业管理工作,唐冠军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强长江航运生态环境保护和专项治理,着力推动长江航运绿色发展;二是坚持转型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更好发挥水运优势,努力实现港航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水上综合执法模式,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四是坚持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春暖行动",加快推进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定期开展市场运力分析,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坚持协同治理,增强内外部合力,完善与公安、水利、生态环境、渔政等涉水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鼓励港航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航运现代治理体系。
长航局二级巡视员黄克艰主持会议。来自长航局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长江水系14个省市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等机构的45名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