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复工复产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
当前正值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和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质量安全工作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形势。《通知》要求,全面强化复工开工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精准、稳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
在质量安全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做好政策措施、施工组织、从业人员、以及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排查摸清辖区内复工开工项目情况,综合研究疫情带来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风险因素、预判风险程度、制定防控措施。督促工程项目单位统筹考虑复工开工多种因素,精准把握工程质量安全特点、工程施工阶段风险隐患特征,及时调整施工组织,在严格防控疫情、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复工开工。督促指导从业单位全面掌握人员动态,关键技术人员疫情防控要精准到人,在严格防控疫情前提下,及时组织人员有序返岗。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相关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确保复工开工准备工作充分、防范措施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彻底。
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施工质量管控程序,切实把好材料设备进场关、工序质量验收关、工程质量评定关,确保质量标准不降低。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保证方案编制质量,严格审核和审查程序,有效指导工程施工。严格"红线问题"查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动态清零。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方案审批,狠抓方案实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使用质量合格的架桥机、龙门吊等特种设备,建立设备、操作人员等安全技术档案,严禁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未经联合验收的非标专用设备,或者检验、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进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防护,严查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通知》指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预警预案等应急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