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随着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的建成,国务院批复在洋山成立全国首个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紧密依托一流的深水港口设施、完善的配套服务条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起运港退税政策,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将境外货物经过近远洋国际航线运至上海港,与内地通过沿海、沿江内支线船舶转关至上海港的出口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拆箱进行分拣和包装,并根据不同目的港或客户,与上海本地货源一起重新装箱后再运送出境。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全国唯一被国务院批准的"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洋山保税港区已经成为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创新发展之地。
前4月,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和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4个保税区域合计完成进出口总额331.0亿美元,同比增长3.8%(进口额237.4亿美元,增长1.5%;出口额93.6亿美元,增长9.9%)。其中,洋山保税港区完成进出口额30.3亿美元,增长 4.4%(进口额20.5亿美元,下降0.9%;出口额9.7亿美元,增长17.8%);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完成进出口额19.9亿美元,下降11.6%(进口额9.7亿美元,下降27.7%;出口额10.2亿美元,增长12.3%)。
设立特殊综合保税区
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5.31平方公里,范围包括芦潮港、小洋山岛和浦东机场南部3个区域、5个区块。按照开发建设进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可分为原洋山保税港区(包括芦潮港陆域和洋山深水港区 1-3 期)、洋山深水港区4期、上海南港区块及浦东机场南部区域。
5月12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一期)顺利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八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的验收。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一期)包括原洋山保税港区陆域(包括芦潮港陆域和洋山深水港区1-3期)、洋山深水港区4期,封关面积14.27平方公里--芦潮港区域6.36平方公里,小洋山岛区域7.91平方公里,2块区域通过东海大桥连接,实施区港一体化、全封闭管理。
5月16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揭牌,成为中国1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唯一的特殊综合保税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揭牌,是深入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增长极和发动机作用的重大举措。
"一线放开、区内自由"等成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标签,建设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最强的自由港成为其发展目标。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将利用其"临江临海大上海"的区位资源优势和"空港海港自由港"的功能政策优势,为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空港联运、空空联运、空陆联运、海陆联运等多式联运功能高度集成的示范区贡献力量。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特中之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提出,在临港新片区内设立物理围网区域,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效率,增强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功能。物理围网的含义在于,物理围网内主要用于生产和经营,不能建设大型的商业和生活消费设施。在物理围网内,进口商品可以保税和免税,国内商品进入物理围网内,就视同出口,可以享受退税。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是临港新片区的组成部分,在临港新片区的发展和建设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临港新片区是特殊功能区,其特殊功能相当程度聚焦和集中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因此,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可以说是"特中之特"。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其隶属于临港新片区,临港新片区的所有政策,包括5个自由(投资、贸易、资金、国际运输和人员从业自由)和税收优惠等,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都适用;第二,规划面积很大,达25.31平方公里,可以推进很多新型业务和模式,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自由贸易港;第三,具有"临江临海大上海"的地理优势--包括小洋山岛、芦潮港和浦东机场南侧区域,空港海港可以相互联动;第四,综合保税区以前是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开放程度最高,而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定位比现行的综合保税区还要高。
三大产业十大中心
6月2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产业规划》)和《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与创新发展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若干意见》强调,以建设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最强的自由港为目标,聚焦货物和资金的高效便捷流动,深化制度创新;聚焦国际供应链管理、国际高端制造及相关服务业、跨境综合服务业三大重点产业,从贸易监管、金融创新、重点领域政策创新和财政扶持、综合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88条综合支持意见,旨在提高企业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运作成本。
《产业规划》要求,着眼于在岸和离岸业务统筹发展,重点培育国际供应链管理、国际高端制造及相关服务业、跨境综合服务业"三大产业";同时,《产业规划》提出,到2035年,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力争建成"十大中心",即国际中转集拼中心、国际分拨及配送中心、国际订单及结算中心、全球销售及服务中心、跨境数字贸易中心、全球检测维修和绿色再制造中心、高端研发和制造中心、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国际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心等,为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更多实践样本。
惠及航运服务业
洋山保税港区在航运业务上已拥有一些政策和高度自由,现在正在进一步提升。根据《若干意见》提出的88条综合支持意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将给予航运服务业大力支持,作为其发展三大产业之一--国际供应链管理产业的重要举措。
高端航运服务
对在区内新设立的从事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船舶燃料供应、船舶代理、飞机船舶交易、航材租赁、飞行员海员培训等高端航运服务企业,根据实缴注册资本金,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奖励,每次奖励均不超过该企业对地方的综合贡献。
支持区内企业探索开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支持相关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航运指数衍生品,探索推出标准化交易合同,开展场内集中交易模式。对相关交易主体,根据其等级规模,给予一定程度奖励。
支持设立航运仲裁、海事法律、航运智库等航运功能性机构。对新设立的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的国际级、国家级航运功能性机构,根据其等级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际中转集拼
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经洋山深水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更加便利高效的监管和服务。对从事国际中转集拼业务的企业,按照其在区内集拼业务箱量,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的奖励。
在洋山深水港区、上海南港挂靠的船公司(无须注册),每新增1条外贸航线,根据新增集装箱吞吐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对开展跨境融资租赁集装箱等航运业务的企业,经认定,根据综合贡献度给予相应支持。
对搭建国际中转集拼服务中心、保税船供物资服务平台、保税船供燃料油服务平台等功能性市场或专业贸易平台,经认定,根据实际运行绩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船舶出口退税
支持发展国际船舶登记及相关业务,支持构建多式联运体系。扩大中资方便旗船沿海捎带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深水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境内建造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给予出口退税。
对符合条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国际航行船舶的企业,每登记1艘船舶(重复登记除外),按照船舶的总吨位大小,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展高端船员、飞行员培训,对于开办船长、机长、轮机长以及船舶动力定位系统操作员等高端船员、飞行员培训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支持。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2020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