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促进重点产业提升能级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记者杨淼)7月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新片区内重点产业企业5年内所得税率减按15%征收。
在"行走自贸区"网络主题活动上海自贸区云座谈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聚焦新片区发展战略需要,将有效促进新片区重点产业提升能级、高质量发展,对临港新片区集聚重点产业起到积极作用。
适当降低相关企业的税收成本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财税38号文对新片区重点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但具有科技属性的新设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相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推动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尽快发展壮大。
从政策实施的公平性、统一性出发,文件对部分前期已在新片区设立但不满5年的相关企业也纳入政策享受范围,与区内新设企业联动创新发展,切实降低企业的税负,帮助企业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积极推动区内企业的技术创新
财税38号文在政策设计是对重点产业企业享受政策的条件仅设置了相关技术指标,而不涉及相关财务指标,这与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设置技术指标和财务指标明显不同。
这样的设置充分体现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的导向作用,支持企业聚焦技术创新发展的投入和产出,为最终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
有效吸引产业资源的集聚发展
此次新片区重点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产业、企业、产品、技术在新片区开展基础性、应用性研究活动,针对核心产业的配套领域,给予全产业链税收优惠全覆盖。该政策助推临港新区完善产业链布局,形成技术创新引领和产业集聚辐射效应,同时推动临港新片区成为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实现科技进步的重要创新策源地。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税部门将会同上海市经信委、新片区管委会发布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届时,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资格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有效降低税负,加快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