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数字交通建设方案(2020-2025年)(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析了浙江数字交通建设的现实基础和发展机遇,提出了未来数字交通建设的框架体系、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将为浙江推动数字交通建设提供重要的指导和遵循。
《方案》的发布为浙江推动数字交通建设明确了顶层设计,提出搭建以"1+3+N"为核心的数字交通框架体系。1是数字交通统一的基础平台,通过建设数字交通一朵云、数据资源一中心、应用支撑一套组件,解决最底层部署问题,推动数据融合和行业赋能,避免重复建设。3是着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设施装备、运输服务三个方面的数字化,N是基于三个方面延伸开展的N个应用和场景。
《方案》明确了到2020、2022和2025年三阶段的工作目标,力争实现数字交通建设在"全国交通行业内领跑、省内政府部门间领先"。到2020年底,数字交通框架体系初步搭建,行业治理数字化要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基本建成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部门,同时设施装备、运输服务两方面数字化做好起步和提升。到2022年底,数字交通框架体系基本形成。行业治理方面,"1"的基础平台和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部门全面建成;设施装备方面,杭绍甬智慧高速、梅山港区自动化码头等试点基本完成阶段任务并实施应用,杭申线智能航运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设施装备的数字化融合应用水平全面提升;运输服务方面,"四港"联动有效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和物流降本增效,运输服务总体向需求响应型转变。到2025年底,通过打造整体协同、高效智治的现代政府部门,使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载装备向全要素、全周期的数字化升级,基本建成数字化采集体系和网络化传输体系;通过推进出行信息服务全程覆盖,物流服务平台化和一体化进入新阶段,让社会公众对数字化出行和运输服务的获得感大幅提升。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