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正式出台

发布者:金嘉晨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1963

  9月26日至2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8日上午,常委会全体会议以全票表决通过了《条例》, 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回顾《条例》的立法过程,是上海海事践行法治建设的重要探索和生动实践。自2020年1月,市人大代表、上海海事局局长肖跃华同志联名共15位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制定<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的议案》,上海海事局抓紧推进水上搜救立法工作,联合市交通委成立编制小组,开展了多轮的调研走访和意见征求,不断修改完善条例内容。2020年12月,《条例》正式列为市人大2021年立法预备项目。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到上海海事局调研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标志着水上搜救立法的政策环境已经具备、各方共识已经达成、社会条件已经成熟,水上搜救立法正式驶入“快车道”。6月,《条例》通过司法局审核并向人大城建环保委正式行文,提出从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的申请,并于7月完成预转正程序,至此《条例》正式进入人大审议程序。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分总则、搜救能力建设和保障、水上搜救行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适用范围,实行海上和内河一体化管理;依托搜救中心,固化优化搜救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和保障,提升水上搜救水平;规范搜救行动,确保搜救有序高效;加强长三角联动,推进跨区域搜救合作。纵观《条例》内容,是上海海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海安法》具体要求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水上搜救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建成国际一流水上搜救体系,全面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和上海城市软实力,筑牢守好城市安全底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实现了上海海事参与地方法规立法“零”的突破,是上海海事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继续按照“以法治建设为牵引,打造国际一流海事机构,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法治之力,助力构筑上海海事科学发展新优势,为实现上海海事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上海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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