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相关任务,交通运输部同意将18个项目作为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包括上海港、天津港、厦门港和妈湾港的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黄烨港、山东港以及沿海大型散货船、长江干线典型航段的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其中,到2023年底,在上海港及临港园区等区域,开展集装箱水平运输和港口集疏运试点应用,在外高桥港区和洋山港区分别投入不少于60辆智能转运车,共累计完成集装箱水平运输、集疏运运量90万TEU以上。上海港将围绕港内集装箱水平运输、港口集疏运自动驾驶场景,编制技术指南2项,自动驾驶车辆、通讯、运行管理相关标准3项。
来源: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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