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广州 | 广州将建5个特大型物流枢纽!涉及这些区域

发布者:赵翠云发布时间:2022-12-16浏览次数:214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广州市“十四五”现代物流枢纽及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规划》。该《规划》提出,建设5个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和10个大型交通物流枢纽。

“十四五”时期,广州以特大型物流枢纽为湾区核心、大型物流枢纽为城市极点、物流骨干节点为片区中心、配送节点为社区终端,联通航空、铁路、水运和公路及各级城市道路的货物运输,形成辐射湾区、覆盖全市、服务各区、畅达社区的四级物流和供应链体系。

规划5+10

特大型、大型交通物流枢纽

根据《规划》,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共5个,包括广州空港物流枢纽、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5个特大型枢纽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范围分别是——

广州空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及其北端区域、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亚太航空物流中心、临空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区。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机场高速、大广高速、机场第二高速、机场大道等道路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8053公顷。

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南沙港区、南沙港站、南沙综合保税区等,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华南江海公铁多式联运示范基地,高水平提升国际航运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由龙穴岛、万顷沙保税区、万顷沙铁路物流基地等组成,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7358公顷。规划龙穴岛北部预留发展区物流功能,同时也支撑南沙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围绕增城西铁路站场,建设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大湾区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形成大湾区珠江东岸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组织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西福河、增佛高速、新新公路、广汕公路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775.82 公顷。

广州铁路集装箱

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朗货站、江村编组站,打造商贸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亚欧跨境物贸支点、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国家铁路多式联运基地。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北二环高速、广花快速路、华南快速路、流溪河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4479.46 公顷。

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

功能定位:依托京广铁路源潭站,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大湾区现代供应链枢纽和城市生活分拨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佛清从高速、湖城大道、京广铁路源潭站等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约 4107 公顷

与此同时,同步规划大型交通物流枢纽10个,包括:

·白云神山物流枢纽、广州高铁快运物流枢纽、黄埔新港物流枢纽、下元物流枢纽、花都港物流枢纽、花都狮岭物流枢纽、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小虎沙仔物流枢纽、从化明珠物流枢纽、龙沙汽车物流枢纽。

此外,“十四五”时期,还将优先建设9个骨干物流节点:‍

·其中扩容提升鱼窝头、知识城2个物流骨干节点,新建龙溪、大岗、从化南、九龙、街北、钟落潭、太和等7个物流骨干节点。

打造“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空间

作为区域制造业中心,近年来广州着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并借助5G、人工智能等“新基建”数字化基础设施,促进广州传统物流转型。同时着力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和世界级铁路物流枢纽,并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区域的其他港口实现联通和共同发展,建立城市群快速货运体系、城市共同配送体系。

该《规划》在《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的“5+10+N”物流枢纽布局体系基础上,衔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区块控制线,协同划定特大型及大型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现状土地总面积约为7250平方公里(未含海域面积)。

规划对象为:依托物流枢纽形成的“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空间,包括交通用地、物流用地、相关产业用地、商业用地、配套居住用地等。

规划目标为:通过优化物流产业空间布局、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提升物流产业用地效率和物流产业集聚水平,强化现代物流发展基础,提升国际物流中心与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实现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降低社会物流和交易成本,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新建小区要预留

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

用地方面,《规划》对物流产业发展提出多条支持措施。

支持利用存量资源新增物流用地供应,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旧厂房、旧仓库、工业标准厂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的改造提升,建设物流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园。

鼓励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用地供给。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政府统租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使用,增加物流用地市场供给。

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产业项目;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保障物流基础设施用地。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规划、预留物流仓储用地和配送末端网点用地;将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技术标准,新建写字楼、居住小区应同时预留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

来源:广州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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