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

发布者:李志平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116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联合建立省级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推动实现航运服务可统计监测、可分析评估、可跟踪晾晒,提升航运服务业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助推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该统计制度全面衔接一流强港建设方案、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标+专项指标”体系架构。其中,综合指标反映航运服务产业对经济社会贡献度,包括营业收入、增加值、税收总额、从业人数4项;专项指标反映航运服务细分领域发展态势,包括水上运输、航运金融等11项23个指标。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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